《兼职协议书范本》提供给需要签订兼职协议的朋友,兼职协议和我们常见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兼职协议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所签订的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能够在兼职合作履行的过程中有效的保护甲乙双反的权利和义务,不知道兼职协议该怎么写的朋友可以下载此模板使用!
兼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
甲方(聘用单位)
住所:
乙方(受聘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所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工作内容: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以下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为**** .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时起至 止,但在此期间乙方工作任务完成的,则至乙方工作任务完成时聘用期限自动终止。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鉴于乙方同时与 (以下简称工作单位)存在正式劳动关系即在甲方单位工作为兼职,乙方保证其在甲方单位兼职不会影响其本职工作。若因乙方兼职造成其工作单位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乙方任职的工作单位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约定工时制度,即乙方应当根据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利用及甲方要求安排其工作时间。
四、报酬、福利待遇:
乙方同意在甲方兼职不向甲方收取任何报酬,其报酬已包含在乙方工作单位支付给乙方的薪资中,若乙方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不影响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或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退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所需医疗费、生活费、营养费、抚恤金等由社会医疗保险、乙方工作单位承担或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3、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患疾病的,所需医药费等由社会医疗保险承担,不足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认真阅读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遵守上述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七、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八、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7日通知对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则本合同即终止。
4、本合同无论因何原因终止,甲方均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九、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壹 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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